2023年5月10日,四川高速公安六分局五大队民警在德昌服务区执勤时,发现一辆车牌为川Z****的车辆使用蓝色胶带遮挡了号牌,执勤民警随即展开调查。
经核实,川Z****号车驾驶员梁某驾驶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,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11条第2款之规定,在对梁某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后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90条、第95条第二款,对驾驶人梁某处以驾驶证记9分,罚款200元的处罚。四川高速公安六分局提示: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,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、完整,不得故意遮挡、污损。